开放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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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声波测试的工程岩体完整性及质量评价方法研究 申报指南

    一、申报基本条件

  2024年度自然资源部金属矿山地下水灾害防治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联合研发课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长(项目组第一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国境内行政区域内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研究和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备完成项目必须的自筹资金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场地和装备条件,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组长一般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不满 60 周岁(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创新中心提出申请)并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资信,有研究经历和前期工作积累,熟悉领域内国内外技术、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

  二、申报限制条件

  1.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不得申报。

  3.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不得将已经获得其他各级各类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重复申报。

  4.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暂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单位、人员等变更申请。

  三、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科研预算的管理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落实承诺的项目自筹经费及有关配套条件;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支持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项目预算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单位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编制经费预算和支出预算;

  4.科研人员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应与单位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并充分征求和尊重财会人员意见,杜绝资金预算违反相关政策,影响项目正常实施及验收的现象发生;

  5.多个单位共同研发的项目,应明确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以及经费预算。

  四、

  项目名称:基于声波测试的工程岩体完整性及质量评价方法研究

  1.项目背景

  岩体的完整性是岩体开裂程度或破碎程度,即结构面在岩体中赋存的表征,岩体质量是评定岩体质量优劣的半定量指标。岩体完整性及质量评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岩体完整性及质量评价可以为岩质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为岩体的稳定性、可开发性以及工程建设中的可行性提供保障。合理评价岩体质量也可为矿山安全开采提供指导,减少资源浪费,并为矿山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确保井巷工程的安全,岩体完整性及质量评价是开展矿山等岩质工程的基础工作。

  基于声波测试技术进行工程岩体完整性及质量评价是一种有效方法,但迄今为止研究还很不成熟,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岩体的纵波波速是反映岩石密实程度及节理裂隙发育程度的重要参数之一,影响岩石纵波速度的因素错综复杂。目前岩体纵波波速的某些主要影响因素在测试环节常被忽视,波速测试结果与工况条件不匹配,导致测试数据与相关理论相悖。获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于声波测试技术的岩体完整性及岩体质量评价方法,不仅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老旧巷道、高山陡坡等区域工程地质调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对于提高工程地质调查效率及精度起到很好作用。

  2. 研发目标及内容

  1)获得影响岩体波速的影响因素,包含节理充填物对岩体纵波波速的影响识别。找出岩体波速的主要影响因素,建立主要因素与波速间的定量关系式;

  2)得到复杂应力、温度、地下水环境下工程岩体的完整性指数及BQ指标的量化评价方法;

  3)依托矿山实例,获得基于波速的区域地质强度指标GSI值;

  4)建立一套完善的基于岩石纵波波速测试的岩体质量评价流程,并开发相应软件;

  5)总结高水平研发技术成果报告1份。

  3.研发周期

  研发周期1年以内。

  五、合作方式

  1、研发工作分工

  合作(申报)单位主要负责理论研究、室内试验;创新中心主要负责工程化测试与推广应用;研发过程中,创新中心与合作单位须动态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完成研发任务。

  2、资金支持

  根据申报书中研发内容、预期成果、实物工作量及其价格,经创新中心审议后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六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线下材料寄出后,应及时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起止日期: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17:00

  申报材料递送方式:

  邮寄方式: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汇通路39号

  邮政编码:050021

  收件人员:李维欣

  联系电话:18733138603

  人员送达:以抵达之日为准

  答疑时间:不做统一安排

  答疑方式:电话答疑

  邮      箱:869140455@qq.com


附件1:联合研发项目意向书(商务部分)模板.docx

附件2:联合研发项目意向书(技术部分)模板.docx